按照最低工資繳納社保似乎已經成為大多數企業的行業潛規則,社保入稅,意味著企業社保已經由稅務全面接手,最嚴監管時代已經到來,稅務、工商、銀行三大部門信息互通,按照最低工資繳納社保的企業將加大涉稅風險,不按規定足額繳納社保,后果會很嚴重!
按照最低工資繳納社保后果可能會很嚴重
根據《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文件的規定,職工的社保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或個人上月工資)來確定的,職工工資越高,社保繳費基數就會越高。
同時,文件也對繳費基數的下限和上限進行了解讀,具體說明如下:
下限:繳費基數低于各地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當地社平工資的60%),就按照最低繳費基數繳納社保。
上限:如果繳費基數高于各地規定的最高繳費基數(當地社平工資的300%),就按照最高繳費基數繳納社保。
所以,最低工資標準僅是法律規定的社保繳費最低限額,不是繳費基數,按照這個標準繳納社保是不合法的。
社保費劃轉至稅務征收后
三點問題企業需要早知道
第一:稅務征收的范圍是什么?
企業及職工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含工程建設項目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第二:稅務征收的時間如何規定?
企業應于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至25日(節假日不順延)向稅務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銀行發起批量扣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為確保繳費單位批量扣款成功,繳費單位應于每月8日之前確保單位銀行賬號余額充足。
第三:稅務征收的方式有哪些?
稅務部門提供“稅庫銀聯網繳稅”、“銀行批量扣款”與“銀行端現金繳稅”三種繳費方式。
1、“稅庫銀聯網繳稅”方式
適用于已簽訂《銀稅三方(委托)劃繳協議》的繳費單位。繳費單位可登錄“單位社會保險費管理客戶端”完成申報,再以“稅庫銀聯網繳稅”方式進行繳費。
2、“銀行批量扣款”方式
適用于已簽訂《銀稅三方(委托)劃繳協議》的繳費單位。繳費單位無需確認申報,由稅務部門定期發起批量扣款。
3、“銀行端現金繳稅”方式
適用于所有繳費單位,繳費單位可登錄“單位社會保險費管理客戶端”或到各區社保大廳設置的稅務窗口,也可到綜合辦稅服務大廳打印《銀行端查詢繳費憑證》后,持此憑證至銀行完成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