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實施以來,勞動派遣的用工比例被限制在企業員工總數的10%以內。很多企業為規避派遣用工的法律風險,把勞動派遣轉換為崗位外包。那么,崗位外包與勞務派遣二者之間有什么區別呢?
一、崗位外包
崗位服務外包是指企業將公司內的部分業務或職能工作內容發包給相關的機構,由其自行安排人員按照企業的要求完成相應的業務或職能工作。通過崗位外包服務,企業將該崗位的招聘、職業化培訓、薪酬設計與核算發放、個稅申報、社保繳納與理賠、績效設計與獎懲執行、各類人事事務工作等完全外包給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并且管理勞動關系、處理勞動糾紛以及承擔勞動用工可能帶來的經濟補償金等也選擇性由人力資源機構承擔,企業享受的是完全的和深度的人力資源服務。勞動者與發包方沒有關系。
二、勞務派遣
勞動派遣是指用工單位與派遣單位簽訂勞動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單位派遣人員到用工單位從其安排的工作內容的一種用工形式。
那么,崗位外包與勞務派遣之間最大的區別是:
(1)勞務派遣的作用體現于:
1、降低用人成本支出
用人單位在核算派遣人員的總支出時,一是考慮崗位效益。二是以市場價格制定工資標準。三是不需要為被派遣人員額外支付其它計劃外的費用。勞務派遣專用發票可計入用人單位稅前成本開支,綜合核算單位支出成本比在編員工的支出大大降低。
2、人事管理便捷專業
專家認為用人單位用人不受戶口學歷及編制限制,平時對員工做出相關的管理規定,使用其才能,按分配的工作任務進行管理、考核。而具體的人事管理工作由勞務派遣公司負責完成。用人單位可以在業務增加時增加人員,在業務減少時減少人員,用人方式十分機動靈活。
3、減少勞動糾紛
在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指導下,用人單位和派遣單位簽訂派遣服務協議,派遣單位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用人單位與派遣員工只是一種有償使用關系。這樣用人單位就可避免與派遣員工在人事(勞動)關系上可能出現的法律糾紛。
(2)崗位外包主要作用體現于:
崗位服務外包能滿足企業彈性用人的需求,徹底解決企業對于流動性比較大、管理難度比較大的崗位以及大量臨時性、項目性人員的用工需求。該服務最大的特點是對派駐企業的外包員工進行全流程的管理和服務。內容涵蓋崗位外包員工的招聘、培訓、在職管理、離職管理、離職人員的補充、員工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員工績效管理等。崗位外包完全簡化企業的用工程序、減少人員管理成本、降低用工風險,使企業從繁瑣的人員招聘、培訓、人員管理等工作中解脫出來,精簡人力資源部門人員,極度減輕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管理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