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在勞動派遣當中有著很多的相關要求,勞務派遣是勞務派遣機構與勞動者簽訂派遣協議,然后派遣至用工單位的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動。那么,勞務派遣合同期限一般為幾年?以下小編為大家做好了相關資料的了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強法律的相關知識。為了幫助大家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找法網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勞務派遣合同期限一般為幾年
一般為2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勞務派遣單位不能與勞動者約定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而應當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此外,為了維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就業穩定權,《勞動合同法》還規定勞務派遣單位在被派遣勞動者無工作期間,即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派遣期限屆滿,沒有新的派遣崗位時,也必須向勞動者按月支付報酬,其標準為勞務派遣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這樣就延長了勞務派遣期限較短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期,防止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串通規避有關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定情形規定的行為。
二、勞務派遣工的待遇
假如你與甲公司簽有勞務派遣合同,你就是甲公司的勞務工;你被甲公司派到另一個乙公司參加勞務,享受乙公司的報酬
社會保險
國有企業失業人員與勞務派遣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后,就成為勞務派遣企業的職工。根據國家規定,所有企業都必須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因此,國有企業失業人員到勞務公司再就業后,勞務公司必須為其繳納五項社會保險費用,即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的基數為:低于自治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繳納;高于60%的,以應發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納。
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為:低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繳納;高于60%的,以應發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納。冬季停工期間,由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住房公積金
根據國家和我市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的相關規定,在同一非公有制企業就業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同工齡的職工,企業和職工個人都必須繳納住房公積金,公積金歸職工個人所有。
企業和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基數為職工本人應發工資,繳費比例不得低于工資基數各5%的最低標準。
本市國有企業失業人員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時,已經將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退還給了本人的,這次實現再就業后,自建立勞動關系之月起,重新為每個再就業人員建立住房公積金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