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作為一種靈活的用工形式,受到各類企業的青睞和廣泛運用。但是,勞務派遣原本的法律定位是作為典型用工方式的補充起輔助作用,但時至今日,勞務派遣的瘋狂擴張卻如脫韁野馬,日益侵蝕著典型用工而有取代其主流地位之勢。同時,因勞務派遣中存在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兩個責任主體,雙方之間、其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都極易發生糾紛。本文就勞務派遣用工形式的優勢、風險及用工規范對策進行簡要論述。
一、勞務派遣的優勢
1、勞務派遣為企業提供了一種彈性用人機制
傳統用工形式是一種剛性的人力資源配置形式,當有用人需求時,企業會通過各種途徑進行人員招聘,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但市場環境一旦發生變化,企業業務量下降,產生人員冗余時,企業在用人配置上就會出現“退出難”的問題。勞務派遣恰好為企業提供了一種“即時需要,即時使用”的彈性用人機制。當有用人需求時,企業可以直接到勞務派遣機構挑選所需人才,當任務結束后,企業又可通過派遣機構將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實現靈活用工。
2、勞務派遣可以有效降低企業的用人成本
企業想要雇傭到合適的勞動力,必須要付出一定的招募與甄選成本,既包括發布招募信息、篩選求職信息等信息搜集成本,也包括花費在測試環節的甄選成本。使用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就可以由勞務派遣公司負責勞動力的選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業的招募與甄選成本。且由于企業與被派遣勞動者無勞動關系,在期限屆滿時,企業不用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從而降低了企業的離職成本。
3、勞務派遣能夠提高人力資源管理的工作效率
傳統用工形式下,人事部門要負責員工的招聘選拔、合同訂立、人事調動、工資福利、社會保障、辭職辭退、勞資糾紛等繁雜瑣碎的事務,這些事務性工作會占用人事部門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使其疲于應付。而企業使用勞務派遣用工,等同于部分人力資源職能外包,通過外包一定程度上使人力資源部門從事務性工作中解放出來,從而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勞務派遣的風險
1、勞務派遣機構不規范
企業在選擇勞務派遣機構時,若選擇的勞務派遣機構僅僅是一般的人事代理機構、職業介紹所等,而不具有法律上的勞務派遣主體資格。那么,一旦被派遣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發生爭議,會被認定為勞務派遣無效,被派遣勞動者與企業之間會被認定為勞動關系,企業就要承擔作為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還有些勞務派遣機構一心逐利,存在不給被派遣勞動者繳納社保、不按時發放工資等種種不當行為,一旦被派遣勞動者進行維權,也會給企業正常生產、社會名譽等帶來負面影響。
2、逆向勞務派遣避責任
“有關系沒勞動,有勞動沒關系”是勞務派遣用工模式的特點。為了實現“有勞動沒關系”這一優勢,存在部分企業自行招工,在招到合適人員后,再由勞務派遣機構與該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以派遣身份在企業工作。這種情況構成了逆向派遣,也就是假派遣,企業以勞務派遣形式掩蓋與勞動者存在的事實勞動關系,規避自己作為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這樣的做法也會導致勞務派遣無效,企業需要承擔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
3、勞務派遣協議約定不明
在勞務派遣用工模式中,企業與勞務派遣機構之間的權利義務是通過勞務派遣協議來確定的。如有些企業在實踐中直接給被派遣勞動者發放工資,卻未在勞務派遣協議中寫明系代替勞務派遣機構發放,則極易被認定為與被派遣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由此承擔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如企業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雖然對外企業與勞務派遣機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對內份額如何劃分,若未作出約定或約定不明,在達不成補充協議的前提下,需按照勞務派遣機構與企業的過錯程度和行為原因力的大小予以確定。
三、勞務派遣用工規范對策
1、慎重選擇勞務派遣機構
企業在選擇派遣機構時,應綜合考慮其資質、信譽、服務能力及服務經驗等各方面指標,審核勞務派遣機構提交的營業執照、行政許可文件后,慎重做出選擇。
2、嚴格界定勞務派遣用工在企業中的使用范圍
企業應遵從法律規定,只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并在此基礎上根據自身情況進一步明確具體的適用崗位,杜絕濫用勞務派遣用工。
3、簽訂完備的勞務派遣協議
企業在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時必須小心謹慎,盡量將可能產生連帶責任的事項寫入到協議中,明確雙方各自的責任和義務。比如說,工資的及時支付、社會保險的繳納、被派遣員工的退回以及出現工傷事故、勞動糾紛時的責任劃分和費用分擔等。
4、監督勞務派遣機構的行為
就勞務派遣機構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的合同簽訂情況、社會保險繳納情況、是否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等,企業應進行監督,避免勞務派遣機構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的爭議糾紛給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
5、制定被派遣勞動者管理制度
由于被派遣勞動者與企業正式員工相比有許多特殊之處,故企業可以制定專門的被派遣勞動者管理制度,并在勞務派遣協議中約定被派遣勞動者需遵守該制度,使被派遣勞動者在企業中的行為有章可循,使企業對被派遣勞動者的管理有據可依。
6、暢通內部溝通渠道
通過建立正式的溝通渠道和溝通機制,通過良好的溝通,讓被派遣勞動者的想法、意見和建議能夠反饋到企業管理者那里,從而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了解、預見和化解一部分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風險,具體的做法包括進行被派遣勞動者工作滿意度調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