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入稅后,企業的用工成本至少上升30%,導致公司壓力山大,紛紛表示“不到萬不得已,絕不招人”。
「社保入稅」既有減稅政策,又有加大企業負擔的政策,這代表著未來我國財稅制度和社保制度的發展方向,國家也將對習慣于“不繳少繳”的企業進行全方面監測和打擊。
為降低成本,企業開始尋求更有效的用工關系,靈活用工成為企業最受青睞的一種有效方式。
企業和個體之間的關系主要有勞動關系、勞務派遣關系、服務外包關系等。
除勞資關系外,其他三種關系均不需要雇主提供社會保險,這三種關系涵蓋了非全日制、實習生、勞務派遣、外包等靈活用工形式。
靈活用工滿足了大多數企業對快速、臨時性、批量就業的需求,這是互聯網經濟快速發展的時代。
同時,求職者的就業觀念和工作意愿逐漸發生變化,越來越多的年輕人追求工作舒適、滿意,更傾向于選擇更加自由、靈活的就業方式。
對勞動者來說,隨時可根據企業需要,將自己的時間、能力、精力和閑置資源協調起來,靈活地為社會提供服務創造價值。
對企業來說,能迅速以最低成本最快的方式調動社會勞動資源,并向這些自由職業者發放傭金,彼此之間來去自由,沒有傳統意義上的雇傭關系。
也就是說,企業不必負擔這部分自由職業者的社保,降低企業用工成本,有效規避風險。
靈活用工畢竟是一種新型的就業模式,還存在著諸如工資發放難、報稅難等不成熟的問題。
工資風險:靈活就業所涉及的自由職業者流動性大,員工隊伍龐大,發薪比較困難,加上薪酬周期多變,結算復雜,這對企業來說,簡直是一件苦差事。
稅收風險:自由職業者和企業之間不會產生嚴格的勞務關系,企業沒有與自由職業者簽訂勞動合同,因此企業所發放的勞務報酬也不能稱為工資,而更像是一種經營收入。
金稅三期、國地稅合并等一系列稅收改革政策的出臺,對于各行各業的稅務規范,也開始有了更高的要求。
這樣做,自由職業者的收入將面臨一個要合規納稅的問題。
而且大量的自由職業者又很難做到應企業方稅務合規要求,進行開票報稅。因此,靈活用工對于企業來說,存在著巨大的稅收風險。
針對上述風險,企業尋找能夠代發薪酬代發稅收的第三方平臺解決上述問題,是最有效、最安全的解決方案。
對企業方的優勢:平臺公司和企業雙方簽訂了服務協議,企業向平臺支付勞動報酬,平臺為自由職業者代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