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公積金時限及額度
添加時間:2022-06-21 13: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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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限和額度
1、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貸款發放后,可隨時申請第一次提取,以后每間隔1年(365日)后,可再次申請提取,直至貸款結清為止,最后一次提取應在貸款結清后1年內辦理。
3、夫妻雙方每次提取額度之和不得超過當期實際發生償還貸款本息額。
辦理流程
(一)辦理人持要件提出申請;
(二)各分支機構對要件進行審核;
(三)審批通過后,辦理人確認并簽字,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名下的銀行卡;
(四)業務辦結后,初審柜員在《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單》上加蓋業務受理章,辦理人將《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單》單位留存聯返還單位,作為記賬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