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新政策
添加時間:2022-07-04 13: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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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業務流程,同時提高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購建自住住房的便捷性和普惠性,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的要求,經岳陽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2020年第一次會議研究決定,對我市部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政策進行調整和明確:
一、提取方面
(一)新增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業務,具體實施細則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研究制定。
(二)新增睡眠賬戶提取業務,針對已辦理封存24個月以上,且封存期間除年度結息外未發生任何資金變動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睡眠賬戶,統一設立睡眠賬戶集中管理戶,并允許職工辦理提取。具體實施細則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研究制定。
(三)取消家庭生活困難提取業務。
二、貸款方面
(一)將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信用記錄的條件及要求調整為:根據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提供的個人信用報告,如果借款申請人或共同借款人信用記錄有連續6次或累計10次的不良記錄,不能申請貸款(已結清了12個月以上的助學貸款除外)。
(二)明確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以下十種類型為不允許貸款的情形:
1、繳存職工家庭已辦理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異地公積金貸款),又再次購房的情形;
2、繳存職工家庭已辦理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其家庭名下另有一套住房,又再次購房的情形:
3、繳存職工家庭名下已有兩套住房,又再次購房的情形;
4、繳存職工家庭購買獨棟、雙拼、聯排等別墅類住宅、商住兩用住房(含公寓)及其他投資,投機類住房的情形:
5、同一套住房已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業務的情形:
6、繳存職工家庭任一方存在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情形(包括在異地辦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7、繳存職工家庭已為他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擔保,且被擔保人的貸款尚未結清的情形;
8、繳存職工家庭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已被凍結的情形(含司法凍結、異地貸款凍結、單位凍結、其他凍結等);
9、繼承,贈與,換證的不動產的情形:
10、所購房已納入拆遷范圍,并有市{縣(市)區}拆遷辦的正式文件的情形。
以上調整,自2020年3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