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的通知》已經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調整如下:
一、降低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
購買首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調整為不低于20%;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60%調整為不低于30%。
二、實行差別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最高額度
在原政策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60萬元基礎上做如下調整:
1、單方繳存公積金的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貸款額度3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的家庭最低貸款額度40萬元。
2、單方繳存公積金的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6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的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90萬元。
3、取得保定市人才引進“燕趙英才卡”的繳存職工購買首套住房以及生育三孩及以上的繳存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130萬元且不受繳存余額及繳存時間系數限制。
4、生育二孩的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單方繳存公積金的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8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的100萬元。
三、增加賬戶余額倍數和繳存時間系數測定繳存職工可貸額度
在具備正常還款能力情況下,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的可貸額度按賬戶余額10倍乘以繳存時間系數核定,繳存時間系數如下:
四、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在本區域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應優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貸款受理時直接辦理對沖業務)。
五、原貸款管理辦法中的其他相關政策不變。
六、本通知適用于全市區域,自2022年8月1日起執行。
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2年7月4日